更新的生命 – 第十三部分 – 与哀哭的人要同哭 – 第一篇

Posted byChinese Editor January 13, 2026 Comments:0

(English Version: “The Transformed Life – Weep With Those Who Weep – Part 1”)

罗马书12章15节的后半句命令我们要“与哀哭的人同哭”。生命中没有什么事比悲伤更能把朋友紧紧地联系在一起。想一想你过去的经历,尤其是那些充满喜乐的高光时刻,以及你走过幽暗低谷的日子。现在,再想一想在这两种时候都陪伴在你身边的人,你更记得的是哪个时候的陪伴?如果你和我一样,很可能是第二种。我们更容易记得那些在黑暗低谷中与我们并肩的人,那些在我们昼夜以泪为食时仍陪伴我们的人。下面的故事就印证了这个事实。

一位女士遇见了邻居的仆人。她说:“听说你姑妈去世了,我很难过。你一定非常想念她吧,你们的感情那么好。”仆人回答:“是的,我很遗憾她去世了。但我们并不是朋友。”女士诧异地说:“为什么呢?我以为你们是朋友。我常常看到你们一起说笑。”

“是的,没错,”仆人答道,“我们确实一起笑过,也一起谈过,但我们只算是熟识。你知道吗?我们从没有一起流过泪。人得一起哭过,才算是真朋友。” [改编自 Barclay, Romans, p. 168].

虽然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有些极端,但但它的观点依然有道。泪水建立的关系,是一种把人紧紧连在一起的深厚友谊,这种关系也不容易被打破!然而,令人难过的事实是,作为基督徒,虽然我们被呼召要彼此团契,也就是彼此分享生命——包括分享喜乐与悲伤。但在分享悲伤这一点上,我们却常常做得很不够。我们很少因为分担彼此的苦难而建立更亲密的关系。

如果我们对自己诚实一点,就会承认有时候我们也曾暗自幸灾乐祸——尤其是当那个人曾以某种方式得罪过过我们。那种心态就像是在想:“这下他(她)可是罪有应得了 。” 你知道神怎么看待这样的心态吗?《箴言》17章5节下半节告诉我们答案:“幸灾乐祸的,必不免受罚。”

上帝呼召我们去参与他人的苦难。正如我们被呼召要与喜乐的人同乐,我们同样被呼召要与哀哭的人同哭。哀哭或悲伤,意味着把弟兄姊妹所经历的痛苦和忧伤,当作自己的来感受。要爱人如己,就包括要把他们的喜乐和忧伤当作自己的喜乐和忧伤来分享!这正是团契——彼此分享生命——的真正意义。

神是一位会流泪的神。

正如神与喜乐的人同乐,祂也与哀哭的人同哭。在《以赛亚书》63章9节,我们读到:“他们遭难,他也同受患难。” 当时神为着祂的子民以色列所经历的苦难而心痛。当耶稣在拉撒路的坟墓前流泪 [约翰福音11章35节]时,他不仅是为所深爱的马利亚和马大所经历的悲伤而哭泣,也是在为罪带给这世界的忧伤与痛苦而哭泣。

我们在《路加福音》19章41节中也看到:“耶稣快到耶路撒冷看见城,就为它哀哭。”他为那座不久之后将要杀害他的城而哭泣!耶稣的这种情感,正与《以西结书》18章32节中神的完全一致:“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 神甚至为那些拒绝祂、因此灭亡的仇敌之死而忧伤。因此,我们说我们的神是一位会流泪的神——这与世上那些无悲无情的所谓“神明”完全不同!

你知道神如何看待我们的眼泪吗?诗篇 56:8 给了我们一些线索:我几次流离,你都记数求你把我眼泪装在你的皮袋里。这不都记在你册子上吗?”(和合本修订版)脚注中对“册子”有另一种译法,是这样说的:“把我的眼泪装在你的皮袋里。”皮袋指的是一种盛装液体的器皿或瓶子。在那时代,人们通常只会用瓶子来盛放珍贵的东西。所以,大卫其实是在说:他的眼泪在神眼中是如此宝贵,以至于神要把它们装进瓶子里保存。神就是这样地珍视我们的眼泪!

我们的神是满有慈爱的神。正如祂为一个罪人悔改而喜乐,祂也为祂的受造物而流泪。祂不是一位冷漠、疏远的神,相反的,祂是一位体会我们痛苦的神!而既然我们蒙召要效法这位神 [以弗所书 5:1],又正在被更新,越来越像祂的儿子——主耶稣基督[罗马书 12:2;哥林多后书 3:18],那么,与哀哭的人同哭,也必成为我们基督徒生命的一部分!要做到这一点,我想和大家一同思考,我们该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实践罗马书 12:15 下半节这条命令。

如何与哀哭的人同哭。

当我们与哀哭的人同哭时,以下十点值得思考,可以作为参考。其中五点属于“不该做的事”,另外五点属于“该做的事”。

不该做的事

1. 不要催促他们快点从悲伤中走出来我们不应该常常对他们说“别再哭了”。毫无疑问的,有时候,我们确实需要劝人要坚强,提醒他们更多正面的态度及更多依靠神的力量和应许。但我们必须记得,在这样劝勉他们之前,先要陪他们一起流过眼泪。

我们对受伤的人说话时,切不可言语冷漠、不近人情。《箴言》25章20节说:“对伤心的人唱歌,就如冷天脱衣服,又如碱上倒醋。” 当有人正处在极度痛苦中时,我们要谨慎,不要再增添他们的伤痛——这节经文正是提醒我们这一点!

有时,我们容易对那些正在受苦的人感到烦躁;而这种烦躁,往往就从言语中流露出来。想象一下,当一个人已经在痛苦中挣扎,还要承受别人言语的伤害,那是多么难受的事!还记得约伯的朋友们吗?他们的话使原本已经极其痛苦的约伯更加伤痛!

2. 不要许诺“现在”就得完全的拯救像“神会完全医治你”、“你会找到更好的工作”、“你会再有一个孩子”、“你会遇到配偶”这样的说法——不要轻易许下连神自己都没有应许的诺言。神能成就上述的一切吗?能!但神是否在每一种情况下都应许要这样做呢?没有!我们并非如神一样的无所不知——也不能、也不该扮演神的角色。

虽然让受苦的人感到安慰、振作是出于良好的动机,但我们采取的方式同样重要若是违背圣经、随意作出空虚不实的应许,就不是正确的做法。此外,若神没有带来完全的医治,或更好的工作,那受苦的人反而会经历更深的失望。那对他们毫无帮助!

是的,完全的拯救终将来到——但那是在将来,当耶稣再来并建立祂的国度之时。我们可以用这确实的应许来安慰他们。但在此之前,我们应该帮助他们在现今的生命中拥抱神的旨意,哪怕其中包含着苦难。我们可以提醒他们:即使在受苦中神仍与他们同在,并鼓励他们继续仰望祂。

3. 不要拿他们的痛苦去和别人的痛苦比较我们常常会为了让受苦的人感觉好一点,就指出还有人受的苦比他们更多。“你的脚踝疼?我认识一个人,脚踝都摔断了。”——真的吗?这样的比较能让人好受吗?难道我该因为脚踝没断而感到高兴,却不该表达自己的痛苦吗?对一个人来说,他当下的痛苦并不是小事。更好的做法是说:“我很难过你正在经历这样的苦难。”

4. 不要论断他们这又让人想起约伯的朋友。那些暗示“你之所以受苦,是因为你犯罪了”的话——即使有时可能是真的——也不该被说成是绝对的真理。我们不可以扮演神,那是骄傲。当然,有时适当地提醒对方反省自己的生命是否有罪,可能是合宜的。但即便如此,也要在我们真心与他们一同哀哭、并赢得他们的信任之后,再这样做。《箴言》12章18节警告说:“说话浮躁的,如刀刺人;智慧人的舌头,却为医人的良药。” 我们的言语,应当带来医治,而不是带来伤害。

5. 不要回避他们有时我们不知道该对受苦的人说什么,于是为了怕冒犯他们,干脆完全回避他们。或者我们不喜欢待在受苦的人身边,因为觉得太压抑,而不想经历那种情绪。甚至在看电视时,一旦出现一些悲伤的新闻,我们也往往会很快换台。 就像好撒玛利亚人的比喻中,祭司和利未人看到被打的人时选择逃避,快快的从旁边走过 [路加福音 10:31-32],我们在看到受苦的人时,也常常会下意识地这样做。我们必须停止这种行为。

所以,当我们努遵守神 “与哀哭的人同哭” 的命令时,需要注意当避免以下五件事:

    1. 不要催促他们快从悲伤中走出来
    2. 不要许诺“现在”就得完全的拯救
    3. 不要拿他们的痛苦去和别人的痛苦比较
    4. 不要论断他们
    5. 不要回避他们

在下一篇文章中,我们将探讨当遵守“与哀哭的人同哭”这一命令时,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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